在四川大学档案馆中,收藏着民国时期四川大学前身之一国立四川大学的 《国立成都大学全宗》,其中详细记载了当时校史、各科课程、学生通则、教员延聘细则、职教员俸薪规则、教职员名录等资料。
每一类职员要分级
民国18年(1929年)9月,《国立成都大学全宗》编纂成册,目前收藏于四川大学档案馆。昨日,记者在《国立成都大学全宗》中看到,内文详细说明了职教员俸薪规则。其中,每一类教职员都有自身的等级划分。
工资最高的第一级校长,为500元,工资最低的是第五级的二等事务员,为20元,这样算来,最高与最低工资相差25倍。另外,第一级教授月薪400元,与第三级校长持平。特约教授、讲师以计时来收取酬劳,向本科生讲课每小时为3元至5元,预科生每小时为2元到3元。外国教员薪酬则“别以契约定之”.
据了解,当时国立成都大学教职员薪酬以银元为货币单位。一银元价值几何?根据《成都市志·物价志》记载,民国18年(1929年)的成都市场大米价格为,每石大米15银元。按照“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的原则换算,120斤为一石,那么每斤大米为0.125银元。也就是说,当时国立成都大学校长的薪俸可以买4000斤大米,教授可以买3200斤大米,而收入惨淡的最低级别二等事务员(月薪20银元计算)只能买160斤大米。
李劼人曾教国文学
根据《职教员名录》档案,当时任课老师阵容豪华。国文学教授是着名作家、法国留学的李劼人,和着名历史学家蒙文通。英文学教授是日本留学的廖天祥,法文是法国巴黎大学哲学博士邓梦德。在教员中,大多数都是四川人,拥有海归背景。
在《教员延聘细则》中则写道:“出任职之教授、副教授、助教,非有特别情形,应各支最低级之数。”而特别情形下超过最低级薪俸之数的薪酬,由校长根据四方面衡量:授课时间之多寡、所担任学科之性质、着述与发明、在社会之声望。
■历史档案
四川大学前身
民国 15年(1926年),国立成都高师一分为二,部分组建国立成都大学,设文、理、法3个学院11个系;部分保留并于次年改为国立成都师范大学。
国立成都大学和国立成都师范大学,是当时西南地区仅有的两所(也是全国仅有的几所)国立大学。
民国 20年(1931年),国立成都大学、国立成都师大、公立四川大学,三所学校合并成立国立四川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