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夜之间,书店里的“蹭读”行为成了过街老鼠,成了一件很摆不上台面的事情。有一篇报道,称记者在“世界读书日”前夕去武汉各大书店进行探访,结果发现大部分书店处于亏损状态。这让记者很纳闷,明明书店里人头攒动,怎么就亏损了呢?结果发现,这些读者都是只读不买,都是“蹭读者”.于是得出结论,书店亏损全是因为“蹭读”的人太多。
这并不是武汉一地的看法。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现在很多书店都把自己的入不敷出和难以为继归因于“蹭读”,他们越来越不能容忍只看不买。着名的中国书店,去年在北京燕翅楼开了一家24小时通宵书店,结果在书架上挂起了“消费阅读区”的标牌,意思是只看不买是不行的,必须购书。这引起轩然大波,不少读者对此大加斥责,一天之后“消费阅读区”的标牌被撤下。虽然是一场短暂的风波,但书店的做法耐人寻味。
书店这类极端行径正在不断增多。2016年2月,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显示的是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10岁孩子因看书未买被撵出。店员说:“这是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出去。”还说:“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新华书店不是看孩子的地方。”青年报记者还曾关注过长乐路韬奋西文书店读者不消费,就会被店员近身监视,形成巨大压力的问题,也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总而言之,逛书店的环境似乎在变得紧张。很多时候,逛书店不再是一件很放松的事,要想着“买还是不买”,不买了是不是会被冠以“蹭读者”的骂名遭人鄙夷。而对于这样的一种氛围,很多书店经营者觉得理所当然,他们觉得不给读者一点压力,书店就会沦为图书馆,结果入不敷出,自寻死路。
但是问题就在于此。“蹭读”这个词从一开始就带着一种偏见。“蹭”会让人想到“蹭吃”、“蹭喝”、“蹭睡”,反正都是一些赚小便宜,期待不劳而获的贬义词。但是到书店看书怎么就成了“蹭”了呢?到书店看书本来是一个很有文化、很体面的事,怎么就成了必须偷偷摸摸,似乎很见不得人的事了呢?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蹭读”,那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商场超市尚且可以“兜而不买”,更不要说承担了一部分公共文化功能的实体书店了。“现在国家为什么要扶持书店,而不扶持商店,就是因为书店具有商业化的功能之外,还具有传播文化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现在书店规定必须消费,对‘蹭读者’大加声讨,其实就是把书店仅仅当成是自己的地方了。当然也不符合相关法律。”出版人洪辉对青年报记者说。
从3月开始,青年报记者开展了“实体书店新常态之下的新趋势”系列报道。问题都指向一点,实体书店要生存还是必须要在“书”上做文章,其他事情做多了就是“跑题”.但是由于网络书店的蜂拥而入,图书的销售形态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硬生生地等读者来买书的那一套,显然也行不通了。必须想办法,增加读者逛书店的兴趣,这才是正路。指责“蹭读”,过去不可明说的强买强卖变得日益公开化,变得很理直气壮。这也说明书店经营理念的变革之路还远远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