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6日,部分欧盟国家1985年签署的取消边境控制的《申根协定》正式生效。法、德、比、荷、卢、西、葡率先实行人员自由流动。
根据这个协定,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7国公民届时可在7国范围内自由旅行,在边境不必出示身份证。
外国人只要获得7国中任何一国的签证,也可享受同样的待遇。
《申根协定》是1985年6月14日由法、德、荷、比、卢5国在卢森堡的小镇申根签订的,故名申根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的制度,建立申根电脑系统,建立有关各类非法活动分子情况的共用档案库。
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已有9国加入了这一协定。
1990年6月,申根成员国签署了有100多项条款的申根公约,对9国领土内部开放后警察、海关以及司法方面的合作作了具体规定。
申根协定原计划从1992年夏季起开始实施。法国参议院于1991年6月成立了申根协定监督委员会,分别对荷、意、西、德、比5国就实施申根协定的准备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国家在法律、规章制度和警察协调方面的准备尚不充分,此外还发现申根公约中有许多考虑不周到的地方。
因此,委员会认为,1992年实施申根协定为时过早,建议实施日期往后推延,待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再付诸实施。
目前, 德、法、西、葡、荷、比、卢7国警察电脑系统已经联网,并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设立了电脑中心,所有需追捕的犯人或被拒绝入境人员的名单都已输入电脑,可供所有边卡哨所查阅。内部开放边界后, 7国将加强外部边界的管理,以防止有人偷渡。
待警察电脑联网工作完成后,意大利和希腊也将取消边界检查。奥地利、丹麦加入协定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申根协定》的实施,为欧盟实现一体化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