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27日我国建立统一税收制度

时间:2015-01-27 08:01来源:大西北网-人民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1950年1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新中国建立前后,新、老解放区实行的税制不同,计税价格和征收方法也不一样。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财务部在北京召开了建国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根据《共同纲领》第四十条的规定,拟定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等规定,后经政务院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要则》指出:必须加强税收工作,建立统一的税收,全国实行合理负担,平衡城乡,统一税收,以利于革命战争的供给和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全国税收立法国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根据《共同纲领》第四十条的规定,拟定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等规定,后经政务院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要则》指出:必须加强税收工作,建立统一的税收,全国实行合理负担,平衡城乡,统一税收,以利于革命战争的供给和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全国税收立法权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统一行使,任何地区或部门都不得、变更、自定。《要则》规定,根据5种经济并存、私营工商业大量存在的情况,决定实行多种税、多次征的复合税制。至此,全国税收开始统一,我国新税收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1950年4月24日外约旦改名为约旦
  • 1950年5月11日我国与丹麦建交
  • 1950年4月24日外约旦改名为约旦
  • 1950年3月29日美国无线电公司制成三色电视显像管
  • 1950年3月23日世界气象组织成立
  • 1950年3月16日全国展开大规模剿匪斗争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