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逸夫文科楼
1月7日,香港“电影大亨”邵逸夫逝世。这一天,内地民众对邵先生的怀念,除了“邵氏电影”和TVB,更多的是对遍布全国各地的“逸夫楼”的记忆。这位以107岁高龄离世的老人,为世人诠释了什么叫做“为富且仁”.在邵先生离世后,人们不禁要思考,“邵氏慈善”,或者说“邵式慈善”,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6000多座“逸夫楼”
1月7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1985年以来,邵逸夫通过邵逸夫基金与教育部合作,每年向内地教育和医疗事业捐款超过1亿港元。迄今为止,邵逸夫的赠款额近47.5亿港元,建设各类项目6013个。
有媒体表示,邵先生的慈善事业,开启了他的“第二人生”.也有人说,在践行慈善上,邵先生可谓“中国首善”.
2012年,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评价说,邵逸夫基金教育赠款项目是当前海内外爱国人士通过中国教育部实施的持续时间最长、赠款金额最大、建设项目最多的教育赠款项目,数以千万计的学生从中受益。
而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看来,在改革开放之初,邵逸夫的捐助解决了中国最缺的硬件设施问题,对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
从“邵氏慈善”到“邵式遗产”
在慈善成绩单背后,邵氏基金运营之健康、规范,是人们更应当思考的“邵式遗产”.
“邵氏慈善”的运作良好,首功当推制度化。记者看到,在2007年6月修订的《香港邵逸夫基金向内地教育事业赠款项目管理办法》中,对项目的捐赠条件、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建设管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其中,一条规定分外醒目:项目的使用期,至少在50年以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信念,一直贯穿在全国的“逸夫楼”建设中。
记者看到,邵逸夫基金投资的教育项目,都要经过一套审批程序。无论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项目,都要经过教育部专家评审推荐,没有经过推荐的不会获得捐赠。审批程序的严格,最大程度确保了善款的合理使用。
同时,邵逸夫基金账务管理,也颇令人称道。
以湖南为例,记者看到《邵氏基金赠款中小学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中,对接受捐款的学校类型和赠款金额有着详细的规定:“村小,10-20万港币;完小,40-60万港币;中学,60-80万港币,赠款资金只能用于新建教学设施,不能用于维修和改造。”像这样的管理条例,陕西、江西等多地也存在。
为内地慈善树典范
人们对邵逸夫先生的怀念,也反衬出内地慈善组织的改进空间。
近年来,内地慈善基金纷纷卷入风波,受到质疑。有人说,邵氏基金的运作良好,是因为他花的是自己的钱,所以每一分都有保障;而慈善组织因为花的是别人的钱,所以在管理上难免出问题。这样的表述虽然粗糙,却也反映出国内慈善组织存在的组织和制度上的问题。
一些非营利组织研究专家表示,国内慈善事业的困境,一方面是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在人员配备、制度架构上还存在一些缺陷,这方面可以向邵氏基金和国外的一些成熟慈善组织学习;另一方面,民间力量和官方力量之间缺乏沟通渠道,不能齐心协力,也是影响慈善投入的效率和效果的因素之一。
上海交通大学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香港邵逸夫基金实施与教育部建立的紧密合作,就是共同改善我国学校办学条件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