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19日(农历七月十五)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发行金圆券,为的是取代1935年发行的法币。抗战期间支出增加,法币大量发行。战后,为支付与共产党作战的军费,发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战胜利时的5兆569亿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三年间增加超过一百倍,造成了民间的恶性通货膨胀,通货增加了11倍,把最大票面额提高到60倍。同时实行暴力"限价"政策,限期收兑民间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禁止任何人持有;限期登记管理民间存放在国外的外汇资产。国民党政府以金圆券代替法币时,法币发行额达到660万亿元,为抗战前夕发行额14亿元的47万倍。当月物价和1947年1至6月平均物价比较,上涨了500万倍至1100万倍。
于是,单位发工资就出现奇特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