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诈骗案胜诉 厂商被判赔偿广告费118万

时间:2012-01-19 09:36来源:搜狐娱乐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备受关注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与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案,终于于日前有了说法。记者昨日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11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
 

  据法官介绍,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是方宏进的前妻于红伟,但实际经营者是方宏进。
 

  2007年3月中下旬,澳卫时代与今麦郎公司约定,由澳卫时代公司在其买断的央视2套《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内播出今麦郎公司方便面产品广告。2007年4月2日,今麦郎公司又向澳卫时代提供了其新出的方便面广告带并提出具体的播出要求。
 

  据澳卫时代公司称,他们于2007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欢乐家庭》贴片广告时段内,为今麦郎公司的方便面产品“今麦郎辣煌尚”和“今麦郎弹面”播出了共计50分钟的广告。按央视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602400元。广告播出后,今麦郎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2010年5月,澳卫时代公司诉到法院。2011年12月14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当事人均未到场,双方代理人提交了多达50项证据。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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