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原话是这样的,“(绍兴二年)四月时河、淮、陕西、山东皆驻北军,麟籍乡兵十余万为皇子府十三军。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
对于淘沙官设置,从上面来看,是刘豫的儿子刘麟设置的,但实际不是这样,是他老子指使的。
两路“淘沙官”的盗墓业务分工
说到这对父子也真有意思。据清人丁傅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中转引元王恽《秋涧集》一书中的说法,当年刘豫未发迹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只白龙出现在其妻子家的大镜里,但这条龙没有鳞和角。刘豫老丈人也看到了这异象,于是把女儿许给了他。
不久,刘豫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于是一个起名刘麟,一个起名刘角。算命先生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刘豫就会大富大贵。当然这是刘豫当了“大齐皇帝”后的附会之言,但儿子刘麟长大后,确实成了刘豫的得力助手,没有刘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所撰《大金国志》中,对刘豫设置专业盗墓机构也作了说明——
“以刘从善为河南淘金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大金国志》的记载虽然也较简单,但相当到位。河南淘金官刘从善,与刘豫一样,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负责的盗墓机构主要负责盗掘皇陵,对金人盗陵时没有取走的财宝进行二次盗掘,民间盗墓贼的术语叫“滤坑”。刘从善还收集用于尸体防腐的水银。当时是把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么的接着。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对这个人介绍不多,刘豫安排给他的任务,主要是盗掘民间无主坟,还有民间窖藏的财宝。当时,一些有钱人家看到当时兵荒马乱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银元宝、金条、玉器等贵重细软,埋到地下藏着。刘豫看准了这事,于是专门吩咐手下,让知情人报告线索撬地窖。
由于刘豫父子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社会影响恶劣,民怨沸腾。以至于有人骂起了金人竟给他们立了这么一个尽干恶事的“皇帝”。金太宗听到了下面的反映后,觉得这个傀儡大齐政权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金太宗当机立断,下诏废了他。当然,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还封他为“蜀王”,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此收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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