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取”字与“耳朵”有关?莫非是古人把偷听人家的私情话就开始叫做“听取”了?看了甲骨文“取”字的字形,又查了《说文解字》,才知道“取”的本义就是“割掉耳朵”,并且还是割掉左耳朵的意思。
割掉耳朵才叫“取”,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古人眼里,“割耳朵”却是易如反掌。他们不但割动物的耳朵,也割人的耳朵。《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意思就是说,捕获大的野兽交给公家,捕获小的野兽归自己私有,只是别忘了把野兽的左耳朵割下来,以此来评定成绩。怪不得“取”字的“耳朵”在左边。
《资治通鉴·唐纪》:“取吴元济。”这里的“取”,割的就不是野兽的耳朵,而是人的耳朵了。后来战场上就不光是割耳朵的事情了,大家把割掉敌人的头颅也算作“取”,这样就把“取”字扩大化了。在古代,无论是捕获野兽还是抓获俘虏,都要割下他(它)的耳朵,以便去邀功领赏。
我们再看看甲骨文的“取”字,左边是一只“耳朵(耳)”,右边是一只“手(又)”,这是一个会意字,表示用手将耳朵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