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4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
我国农村改革的光辉历程与伟大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走过了光辉历程。农村改革发端于1978年末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后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展至全国所有省份。1982年,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出台,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开启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同年底,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农村改革的重点开始转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起农产品市场体系,乡镇企业得到大发展,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9年以后,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业政策以保护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特征。比如,2000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要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06年,在全国范围全面取消农业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些改革举措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产品供给日益充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连年出台中央一号文件,重点聚焦发展现代农业和深化农村改革,制定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习近平同志发表关于“三农”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实践中彰显巨大思想威力。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党的十九大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等作出全面部署。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农村改革措施推动下,诸多“三农”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开创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
4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伟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是农村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农村改革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农村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改革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快速推进。199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关于“两个飞跃”的理论,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趋势。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为建立农村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农村改革在理论、实践和制度等方面都有了重大创新和突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在党的领导下,在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导下,我国农村改革取得显著成绩。
处理好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支持城市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再到城乡融合发展,中央政策发挥了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导向作用。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农业是具有显著公共品性质的特殊行业,现代农业不仅能提供农产品,还能提供生态环境产品。因此,中央制定农业政策不仅针对农业产业部门,还充分考虑农业具有多功能性的特点,既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4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的许多举措都是由农民创造的。比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明权是农民的;乡镇企业也是农民创造的;土地股份合作制、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以及外向型农业和生态农业等,也离不开农民在实践中的探索创造。因此,推进农村改革,要把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革。中央的“三农”政策和改革举措主要是根据全国各地的总体情况制定的,因而侧重于宏观指导。让“三农”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离不开各地的创造性实践。因此,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中央文件精神和本地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可操作的细则,这样才能落实好中央的“三农”政策和改革精神。
农村改革要坚持“试点—完善—推广”。农村改革40年的经验表明,改革方案只有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拥护,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村改革方案常常通过“试点—完善—推广”来实施。制定“三农”政策应建立在充分调研和试点基础上。要通过试点判断改革方案的利弊和可行性,进而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尤其是一些根本性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更要在试点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
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在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搞好乡村振兴规划。乡村振兴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系统规划,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文化繁荣、乡村事务管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就不可能统筹推进,就会导致发展不协调、事倍功半。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为此,必须制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工作。
注重三方面创新。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必须注重三方面创新,即技术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其中,技术创新是基础,实现产业兴旺、做大做强农业需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理论创新是指引,要以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不断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是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为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保障。
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竞争力。首先,要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着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通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其次,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使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点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从农业污染源头治理抓起,控制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科学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消除乡村生活陋习,美化乡村生活环境。
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农民思想水平、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效果,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新型农民队伍。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是关键。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为原农业部常务副部长)
《人民日报》(2018年07月23日07版)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