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了成立这些机构的通知并公示了这些机构的职能,根据程序要求,教育部此次机构调整报经中央编办批准。
基础教育一司专门负责义务教育
教育部内部此次机构调整后,原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承担的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工作职能划转到综合改革司,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直属高校领导干部的考核、培训等职能划转到人事司。高等教育司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职责划转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此前教育部已组建了教师工作司(同时撤销了师范教育司)、调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将原属高等教育司的高职部分的管理职能划归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建了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还与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设立了“落实4%工作办公室”。为了强化义务教育,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教育部将原来的基础教育司一分为二,其中基础教育一司专门负责义务教育。
职能集中更有利于制定政策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目前国家急需大量高素质技术工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情况下,将此前隶属于高等教育司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职能划转到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这种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职能由分散到集中到一个司局,有利于制定系统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政策,能够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衔接起来。
此次新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特殊教育办公室和继续教育办公室,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