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胶囊”事件尚未落幕,假鳕鱼又“粉墨登场”。明天,又会是哪一种食品或药品,被列入“慎食”的黑名单?只是,即便我们可以不吃螺旋藻、不吃燕窝,但我们可以不吃油、不吃肉、不喝奶、不吃药吗?
面对消费者之问,作为食品药品生产者的企业首先必须回答,因为生产有益于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产品是企业首要之责。
吊诡的是,面对媒体曝光,涉事企业的态度颇耐人寻味。装聋作哑者有之,断然否认者有之,百般遮掩、抵赖者有之,上下“求索”公关者有之,甚至有企业自称“受害者”……他们信誓旦旦,极力向公众表白“寡人无疾”。果真如此吗?非也。以当下情状观之,他们不但有“疾”,且“疾”已经不止是在“腠理”“肌肤”,或许已经深入“肠胃”,再不医治恐怕会“益深”至“骨髓”,无奈何也。
这些企业的“疾”不仅在于制造了害人的产品,更在于失去了良知底线。他们利欲熏心,将良知当成了金钱交易的筹码,将社会责任“弃之如敝履”。而没有担当的企业,不负责任的企业家,是与我们谋求建立的“诚信为本”的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的。若不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惩治,更大范围的责任缺失会不断涌现,更强力度地冲击全社会的道德底线。
遗憾的是,个别热衷当“蔡桓公”的企业不仅拒绝承认问题所在,还埋怨公众不够宽容,媒体不够公正,没有给他们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呜呼!是何言,是何言!以笔者之见,公众已经宽容到“无地自容”了,媒体为了履行“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的职责,维护公正,屡屡冲锋在最前线。个别企业嫌这嫌那,就是不嫌自己良知缺失。他们凭什么让人们相信,在宽松的环境里他们就能“管”好自己?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良知是我们灵魂深处生来就有的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是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依据。同样,良知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判断其存在价值的依据。企业应当诚心接受社会监督,恪守良知,坚守责任,如此方能为社会造福,才能获得核心竞争力,实现长远发展;倘若贩卖良知,丧失底线,只求眼前利益,则无异于玩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