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足不出户日入斗金”为诱饵实施诈骗记者调查
刷单兼职背后的套路有哪些
“每天准备本金100元至500元,我带你稳赚100元至150元,你愿意分红多少?你帮我刷流水,赚的钱都是你的,只需要你跟着我操作,十分钟见收益,诚信为本,长期合作。”
“一天200元以上,男生女生都要,试试如果好做就可以长期做,只做一天或者一小时都行,可以一小时结算,50元/小时,不收任何押金,感兴趣的加QQ了解。”
在很多QQ群、微信群里,这样的信息并不陌生。这些信息的发布者打着刷单兼职的旗号,号称“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而实际上,在这些信息背后,却是不法分子在实施网络电信诈骗,受骗者少则被骗几百元至上千元,多则损失数十万元。
暑期已至,如何辨别花样繁多的刷单兼职骗局?一旦被骗,如何维权?《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采访。
刷单兼职套路多多
诈骗陷阱无处不在
各式各样的刷单骗局令人眼花缭乱,各种“套路”让受害者们不知不觉就跳入了不法分子已经设好的诈骗陷阱中,被骗金额从几百元至数十万元。当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对方却早已无法联系。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关于刷单兼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
第一种是小额报酬引诱上钩,后续骗取大笔金额。例如,黄女士下载了一款刷单App,在相应的网店进行刷单操作,每次需要自己先垫付订单的金额,完成一次刷单任务,就能返还本金,并能挣到订单额5%的佣金。在刷了3单并成功赚取了佣金后,刷单的客服告诉黄女士,由于她信用良好,可以开始进行福利单任务,每一单的佣金提高到8%至10%。黄女士为了拿到福利单的本金及佣金,一步步陷入了圈套,先后投入了8万余元。直到客服失联,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第二种是利用商家代付功能发送收款链接或者二维码,直接划走受害人的财产。具体操作是嫌疑人承诺会进行商家代付,但实际上支付宝并没有“企业代付”功能,其在发送的内容中移花接木地将淘宝功能中的“请人代付”界面加入,造成一种确实不需要亲自付款的假象。然而实际上,当受害者点击付款界面并输入密码时,钱财就直接被划走了。
第三种是谎称系统问题,接连“套路”受害人的财产。例如,蒙女士在添加了派单员的QQ号后,按照其提供的刷单任务二维码扫码,第一次就损失了900元,但对方却告诉蒙女士流程错了,并让她登记退款。按照对方的要求,蒙女士做了退款登记。这时,对方又出示了一个二维码,蒙女士继续扫码,在接连扫了几个平台的二维码后,不仅钱没退成,反而前后共被刷走了6万余元。
第四种是表面为刷单做任务,实则骗取受害者的信息进行第三方贷款。例如,嫌疑人将自己伪装成分期购物的客服人员,在各类学生兼职刷单QQ群里发布消息,诱骗他人注册使用该App刷单。然后骗受害人在下单时输入他自己的收货地址,谎称订单都是虚拟的,不会产生真实交易。事实上,这些订单都是真正的分期购物订单,受害人下单成功后就会欠下网络贷款,而商品则会被寄给嫌疑人。
据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介绍,刷单兼职骗局一般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宣称具有高额回报,刷单陷阱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受害者。二是先培养信任,后实施诈骗。在受害人开始刷单的初期阶段,不法分子通常会及时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受害者,逐渐赢得受害者的信任,之后会要求受害者继续网购刷单,且网购的商品单价和承诺的佣金也会越来越高,不法分子此时就不会立刻返还商品单价和佣金,而是要求受害者继续刷单,等受害者的刷单金额累积到一定程度,不法分子就会携款消失。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英伟补充说,这类诈骗的途径多样化,作案人员经常通过微信群、QQ群、招聘网站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作案时间、地点不固定,频次较高;诈骗对象不固定,从多数案例看,受害群体多以在校大学生、无工作在家的年轻人、全职妈妈或低收入群体为主;资金追缴难,涉案资金转移多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转移迅速,取证及追缴难度大。
高额回报多为诱饵
受害者中女性居多
《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关于刷单兼职的广告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QQ邮箱、QQ群是此类广告的重灾区。为了躲避平台审核,此类广告多采用图片形式,文案内容非常诱人,诸如“手机操作,在家即可赚钱”“一日一结,每单20元至80元,每天保底180元至550元”等,图片底部会附上其所谓的官方客服微信或者QQ联系方式。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自己的邮箱发现,基本每周都会收到2至3封此类邮件,发件人各有不同,有的邮件甚至直接写着“给××的一封信”字样,××正是《法制日报》记者的QQ昵称。
而在QQ群中,此类广告更是数不胜数。在媒体曝光刷单骗局的微博评论中,很多网友也发表了类似评论,表示自己的QQ邮箱、QQ群、短信时常收到此类信息。
《法制日报》记者随机打开几条类似信息,并按照上面注明的联系方式,通过QQ添加了相关的客服人员。该客服人员确认《法制日报》记者是为了刷单而添加她后,就发送了一张工作流程图,最上方的“郑重声明”写道:“凡是收取任何押金,向你索要密码的类似项目,都是骗人的!加入本项目我们绝不收取任何押金,更不会向你索要任何密码,真正刷钻是不需要押金和任何密码的。用作刷钻的流动资金也只需要在您账户流动,不需要汇给任何人。”
流程图显示,加入项目需要有能够支付的支付宝或者微信账号,并且其中要保证有600元以上余额,能够正常付款拍下商品。具体流程就是刷单者先付钱拍下商品,然后他们将货款和报酬返还到个人的支付宝或者网银账户上,再确认收货加好评,一单就完成了。报酬佣金则分为不同档次,最低档要求购买商品价格为600元至900元,佣金比例为5%,做一单就可以拿到30元至50元;最高档则为6000元至9600元,此时的佣金比例高达10%。任务结算则是即时结算。
《法制日报》记者简单询问如何操作后,客服人员就发送了一个群聊码,并表示他们公司都是一对一客服接任务。随后,《法制日报》记者进入了编号568的群聊中,一位杨姓客服人员发送了一张所谓的“申请表”,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地区和返款账号(要求支付宝)。当《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不想泄露信息后,该客服人员又发送了一张所谓的“兼职结算信息”图片,上面包括姓名、实时返款账户、任务、本金、佣金、总结算金额等几个栏目,最高佣金高达2400元。
韩英伟直言,类似这种带有“足不出户赚钱”“空闲时间可做”“时间自由”等词语的宣传,可能会是刷单陷阱,需谨慎;刷单一般会称有高额的薪资,经常可见“日薪数百上千”的刷单广告,此时就要引起注意。
为何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呢?郑宁认为,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受害者贪小便宜、轻松赚大钱的心理,在诈骗过程中,先培养信任,让受害者加大投入,最后携款消失。
在韩英伟看来,刷单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冒充假客服、使用假网站和校园套路贷等诈骗方式,让受害者难以识别。虽然现在对于网络诈骗普及宣传力度持续增加,但是受害者往往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和充分的辨识能力,期望通过网络方式轻松赚钱,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谈及受害者的特点,郑宁说,大多受害者都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轻信网上所谓的高额回报,防诈骗意识不高。受害者群体主要分为三种: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受教育程度不高、工资较低的社会青年;没有工作、赋闲在家的待业人群。
韩英伟介绍称,据统计,刷单诈骗案受害人按年龄划分,16岁至35岁的青年人最多,其次为35岁至55岁的中年人;性别方面,女性受害人占比约七成,远远高于男性。
刷单行为涉嫌违法
凝聚合力打击诈骗
谈起该如何预防被骗,韩英伟说,首先要杜绝产生不劳而获的心理,尤其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作案人员往往都是通过前几笔“高额回报”来骗取信任;其次,谨慎点击陌生链接,要通过正规的求职平台和公司来找兼职等工作,及时与用人或者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郑宁认为,公众要多学习防诈骗知识,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在面对高额回报、转账交易时提高警惕,要多与家人、朋友沟通交流,不轻信来源不明的信息以及身份不明的交易对象。
郑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刷单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郑宁说,刷单行为同时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韩英伟也认为,网络卖家的刷单行为以虚构的销量和好评信息误导消费者,可能会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此外,专门为刷单恶意注册账号的人,或者原是正常经营或运营的商户、个人,后来沦为长期恶意刷单的人,如果其刷单行为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犯罪数额标准,且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韩英伟说。
采取怎样的措施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打击此类诈骗呢?
对此,郑宁建议,加强反诈骗宣传。政府部门既可以通过宣讲会、发放防诈骗宣传材料等传统方式,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拍摄防诈骗视频或者情景剧等,提高公众的防诈骗意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政府部门可以定期开展打击此类电信诈骗,及时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韩英伟说,公众一旦发现被诈骗财产,应及时报案,向警方寻求帮助。也可向政府寻求帮助,12345政府服务热线也是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此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郑宁提醒,要保存现有证据,留存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及时报警,详细说明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同时在必要情况下,还应当修改账户密码等,及时止损。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