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下午,涉案的英菲尼迪轿车沿中环高架道路内圈行驶至国定路附近,遇到保时捷轿车之后便尾随该车行驶。两车超速行驶直到中环高架道路近张杨路附近。后经司法部门鉴定,两车的最高时速均超过190公里/小时,远超80公里/小时的限速。
当时两车的车主都表示驾驶人并非自己本人。其中英菲尼迪车主李某,称当天开车的是汽修工杨某。然而,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英菲尼迪车的驾驶人体貌特征与杨某对不上。
见事情败露,车主李某的丈夫林某只得向警方承认了自己才是真正的驾驶人。
最终,犯罪嫌疑人林某、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而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杨某明知林某才是驾驶人,却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为其作假证明,找汽修厂的维修工"顶包",构成包庇罪。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