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德润砂厂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通渭县德润砂厂年开采2万m3砂石料项目
工程概况:砂厂总占地面积39.73亩,其中生产区占地8.71亩,成品堆放区占地14.11亩,原料占地14.11亩,生活区占地4.14亩。年洗砂2万m3。
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2.1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料场扬尘、道路扬尘)、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实施洒水、喷雾抑尘,覆篷运输、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②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应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各种车辆、机械设备定时检修保养,以保障其正常运转。
2.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设置一座2m3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待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通过施工营地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等泼洒降尘,施工场地干旱且蒸发量较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降尘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预防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污水统一收集后沉淀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2.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预防措施:①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
2.4固废
施工固废主要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预防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单独收集,统一拉运至指定填埋点;建设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全部由建设单位运至通渭县建筑垃圾填埋场。
3、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3.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砂石料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物料装卸粉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皮带传输粉尘、筛分扬尘、成品石料堆场粉尘和食堂油烟。
①物料装卸粉尘及防治措施:物料装卸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较小,通过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②运输道路扬尘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均通过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矿区运输路面采用废弃的粒径较小的矿石废料铺压,且建立定期洒水的制度,措施可行。
③运输车辆尾气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少,生产期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运输绕路情况发生,同时加强运输路面维护,确保道面质量,要求运输车辆限速运行,严禁超载。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
④原料临时堆场粉尘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对原料临时堆场安装喷淋装置,定期对堆场进行喷水,通过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⑤皮带传输粉尘防治措施
皮带传输过程中物料为刚进行水洗后的砂石,含有大量的水分,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避免皮带传输粉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⑥成品堆场粉尘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对成品堆场安装喷淋装置,定期对成品堆场进行喷水,通过采取措施后,
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⑦食堂油烟防治措施
本项目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油烟。产生量较小,通过家用抽油烟机引至屋顶排放,加之矿区大气扩散能力强,有害气体很快会稀释、扩散,难以积聚,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处理措施可行。
3.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外排。洗砂废水经3座3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需补充新鲜水量。生活污水浓度较低,水质简单,就地泼洒降尘,自然蒸发。食堂废水经收集后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民清掏堆肥。
废水循环沉淀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避免生产废水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体,要求沉淀池做防渗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生产废水对区域地下水无不利影响。
3.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给料机、振动筛、水洗砂机等。运营期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各机械设备噪声值在昼间50m范围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4固废
水洗筛分生产线产生的废石作为矿区采坑回填使用;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作为矿区采坑回填使用;废旧的输送皮带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
4、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环境空气都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影响是临时的,需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并加强环保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服从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5、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渭县德润砂厂
联系人:李海平联系电话:13919532496
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317-5100382
电子邮箱:dyhb6666@163.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即公众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时间2017年11月3号至2017年11月14日。